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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修基金发票丢了怎么办

物业维修基金发票丢了,可以到维修基金窗口进行补办,补办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进行查档核实,如确认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到当地的报社登报声明丢失收据作废。拿刊登丢失票据声明作废的报纸,再回到维修资金窗口,进行补办相关手续。

物业维修基金发票丢了怎么办

1、提出申请:因为维修基金是专项款,业主个人是无法申请的,若发现公共部位需要修缮或者更换,应先向物业或者业主大会申请,若情况属实,且满足使用条件,才可进行下一步。

2、组织投票:按照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必须经过全小区业主投票,并且要求同意业主票数超过总业主数的百分之二以上,注意投票组织应由物管或者业主投票发起,并落实到书面。

3、制定方案:取得规定人数同意和书面材料之后,物管或者业主大会需要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施工内容、安全措施、所需资金、账户等等,然后再提交管理部门审核。

4、部门审核:维修基金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需要核实施工方案的可行性,若情况属实,就会向银行发文,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应的款项划入指定账户,就可以使用了。

1、在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办法》规定,商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2、一般共用部位包括:房屋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等基本结构部分,走廊通道、门厅、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3、一般共用设施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通道、排烟排气通道、水箱、水泵、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消火栓、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4、其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特别指出,公共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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