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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修基金由谁缴纳

1、按照自《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由全体业主来缴纳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且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2、按商品房的价格来抽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维修金。

3、购房者在开发商那里购买房屋及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的2%~3%或者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标准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物业维修基金由谁缴纳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第二十三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

2、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

3、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5、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经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

6、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7、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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