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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订金、意向金和认购金有何区别

1、定金:定金的款项是退还不了的。定金交纳的数额不应超过主合同标的额度的20%,也就是说,当对方索要更多的定金时,你可以直接提出异议,当场回绝。

2、订金:订金又称预付款。初步达成协议后,双方进一步协商签订临时认购协议,买房支付订金即取得在此期间的优先购买权。与“定金”不同的是订金可退。

3、诚意金:诚意金又称为意向金。在中介与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多有体现,购房者缴纳小额金额,属于当事人自发行为,诚意金缴纳后可直接抵作房款使用。诚意金应该交付的金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4、认购金: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需要通过缴纳的“认购金”来体现。缴纳认购金后,购房者便获得了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且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时,购房者才可以以“优先选择”的顺序来选房,需要注意的是认购金无法律效应。

定金、订金、意向金和认购金有何区别

1、确认房产性质

如果房子本身不能交易,定金就很容易打水漂,所以一定要确认好房产的性质。如果是期房,你要让开发商出示预售许可证,如果是现房,你要让开发商出示房产证。

2、交定金并不是必经的程序

在购房的过程中不要轻易交定金。因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交定金并不是必须要做的。其实如果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这样即使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也不会有太多的损失。

3、交定金时一定要签协议

交定金时一定要和开发商或卖家签订定金协议或购房协议书,不能只在口头上承诺,交了就算交了定金了。如果没有协议,定金就没有法律效力。

4、写明是“定金”两字,以免发生争议

协议中的款额如果不明确性质,不写明“定金”字样,很容易发生争议;协议中约定的预付款、违约金和定金不能混淆,如果写成“订金”、“预付款”、“认购金”、“诚意金”等,协议条文无明确约定其是具有定金性质的,则不具法律效力。

5、定金的数额必须在房屋成交金额的20%以内,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定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若定金的数额约定过高,可能使得守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地高于其实际损失额;若约定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

具体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成交价的20%,超过部分无效。例如:房价500万元,定金一般在100万元以内,超过部分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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