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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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申请公证的,需要向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1、交易不成功
如果交易双方为了逃避营业税,选择暂不过户,这样的房子虽然有了产权,看上去很保险,但仍存在着交易不成功的风险。卖方可能因房屋大而要求取消交易,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也不一定会将房子判给买方。
2、房屋权利受到限制
房屋产权人如果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原因,使得房子被查封、抵押,买方一旦购买,那就将承担很大风险,即便房子已经进行了交易公证,也属于无效。
3、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
如果在做公证时,房屋的共有人不在场,之后就会产生共有人以不知情为理由不同意出售房屋的情况,这样的话,即使房子已经做了公证,也是无效的。
4、拿不到产权证
购房者如果购买了小产权房,那就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一旦房子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就会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
1、买卖合同公证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如一方为境外人则买卖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后方生效,有境外人的客户如果不经公证则无法送交易交易。
2、委托公证
交易双方如果无法亲自办理相关房产过户手续,只能委托其他人或中介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交易一般会要求无法亲自到场的当事人出具公证后的委托书方为其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
3、贷款合同公证
如果境外人购房想要须贷款,那么其贷款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生效,只有公证处公证后的贷款合同,交易才会受理并办他项权利证。
4、赠与公证
房产赠与一般要前往交易办理产权更改,这时就必须将赠与协议进行公证,赠与公证费是合同总价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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