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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得不到法律保护。

2、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对于商品房预售的一般情况,开发商通常会制定针对大多数购房人都适用的格式条款,作为将来与购房人签订预售合同的依据。购房人应事前认真阅读了解,不明白的地方需让开发商当即给予解释,不满意的地方需及时与开发商磋商,并将协商一致变更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固定。

3、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开发商迟延交房的责任主要分为迟延交房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购房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两个层次。除内容要周全外,还需注意开发商迟延交房责任与购房人迟延付款责任之间的对等性。

4、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为筹集建设资金,开发商的预售商品房往往设定有土地抵押权或在建工程抵押权。

预售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1、两者的定义不同,预售合同是房屋在预售过程中,房子还没有建造好,交付使用之前所而签订的合同。购房合同是指房子已经建造好了,并且已经取得了房地产权证,是一种商品房。通过楼盘销售而签订的合同,就叫做购房合同。

2、两者的风险也是不同的,签订的是预售合同,这种房子还在建设当中,具有不可预见性,如果开发商资金不足,造成了烂尾,很可能会导致房子住不进去,钱也收不回来,所以有一定的风险性。商品房一般来说都是已经建造好的房子,小区的设施也已经完善,买了房子,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后期开发商就会配合你办理房产证,相对来说会更为保险。

标签: 预售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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