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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变更需要变组织机构代码证吗

股东变更需要变组织机构代码证吗的答案是:不需要

股东变更需要变组织机构代码证吗

只要到工商局去变更就可以。变更法人代表,需要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上的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市场经济时代,各种交易频繁,作为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类型——股权,更是交易的标的之一,股权的变动促进了资本市场的流转。由于中国公司立法起步较晚,公司法制度不够健全,对存在的问题认识不一,现实中的纠纷不断,难有统一的定论。

因股权有其自身的特征,不同于物权和债权,是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所以其变动也不同于物权和债权。分析股权的特征,有助于认识股权变更的特殊性。下面对股权的特征以及与物权、债权的区别作简要分析:

股权是一种自成一体的独立权利类型,股权是作为股东转让出资财产所有权的对价的民事权利。作为独立民事权的股权是目的权利和手段权利的有机结合,团体权利和个体权利辩证统一,兼有请求权和支配权的属性,具有资本性和流转性。

1、从内容上看,股东权是一束权利,既含有财产性的权利,也含有非财产性的权利。如股利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即为财产权;表决权,董事选任权即为非财产性的权利,而物权只是财产权。

2、从客体上分析,股权的权利客体具有抽象性,不是具体的物,股东对公司出资后,其资产转化为抽象的资本,同时也相应地被法律拟定为相应的额度的股份,而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除知识产权外,物权的客体具有直观性。

3、股权与物权的性质不同。从其权能分析,股权多数权能为请求权,如股利的分配,剩余财产的分配等;而物权为支配权。

4、股权与物权的义务主体不同。股权只能由股东向其所持股权的公司或者公司法、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协议规定的当事人主张,而不能向第三人主张,故股权为相对权或对人权,具有保护的相对性。而物权为绝对权或对世权。物权的义务主体为权利主体以外的所有人。

股东权与物权既有区别,但又有联系。物权是股东权产生的法律前提之一。股东权又是取得物权的法律手段之一。公司所有权支配力的强弱关乎股东权价值的高低,二者紧密联系,又有区别。

1、二者的义务主体不同,股东权的义务主体是公司,债权人的义务主体可以是任何民事主体。

2、二者内容不同。股权的内容除自益权外,还包括共益权,内容丰富,股东可以直接或者间接介入公司事务。债权的内容表现为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为一定的行为,但债权人无权介入债务人公司的内部经营管理,但依法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的除外。

3、二者的存续期间不同。股权的存续与公司的存续休戚相关,公司存续决定股权的存在,公司成立后股东取得股权,公司终止,股权消灭。债权多为有期限的权利,有约定的自不待言;未约定的法律也可以要求债权人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

4、二者转让时受限的条件宽严不一,除法律特别规定外,债权转让奉行意思自治原则,受限较小,而股权转让,特别是封闭型公司股权转让受限较多,程序相对复杂。

二者虽有区别,但联系也比较密切。股权可以转化为债权,债权也可以转化为股权;股权中的自益权和债权同为请求权但该请求权的内容有一定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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