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秒懂百科馆 >

生活常识

> 车辆绿本是什么

车辆绿本是什么

车辆绿本是什么的答案是:《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绿本是什么

车辆是指"车"与车的单位"辆"的总称。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机动车登记证书》就是车辆的户口本,也俗称“绿本”, 因为它的封面是绿色的。《车辆登记证书》是具有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它是车辆必要产权凭证,若灭失、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申请条件

(一)机动车在本市登记;

(二)机动车未达到或超过国家强制报废标准;

(三)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

(四)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并委托他人代理,或者由继承人申请;

(五)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要提交的资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属于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且已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网上委托的,代理人无需提交纸质委托书;

(三)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提交有关证明和代理人或者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四)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监察机关依法处理,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让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时,应当提交监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作废,并在办理转让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五)申请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交回原机动车登记证书。

标签: 绿本 车辆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mdbkg.com/sheng/ypv7x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