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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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是指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财产,并且按照约定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与出租方是相对的,承租人又被称为承租方。其主要合同义务为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期限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妥善保护租赁财产,租赁关系终止时要及时返还租赁财产。
承租方是什么意思
承租人,又称“承租方”。是指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财产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
一、简介:
承租人可直称为“租赁人”。
举例:
比如有一物业主对其所有的某一些特定范围,如摊位、店面、商业场所或居住所,进行对外出租,那和该物业所有者进行协议签约,租赁该场所或居所的另一方就是“承租人”。
二、权利:
1、使用权
按合同约定,承租人有权占有、使用租赁物。
2、违约赔偿
对出租人违约(没按约定提供租赁物)行为,或因违约所造成损失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偿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租赁物所有权转移时,承租人的合同权利对新的租赁物所有人依然有效。承租人因工作需要,并事先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在租赁期内,可以将租赁物转给第三人承租或转让给第三人使用。
扩展资料
承租义务:
(1)、支付租金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租赁物使用细则
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如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所确定的方法使用。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因属于正常损耗,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不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实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妥善保管租赁物
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租赁物不可更改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承租人
承租方是什么意思??
是的,承租方是指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财产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与出租方是相对的。
承租人,又称“承租方”其主要合同义务为:
(1)按约定数额和期限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2)妥善保护租赁财产并按约定用途正当使用;
(3)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及时返还租赁财产。其主要权利是按约占有和使用承租财产。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间发生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时,承租人的合同权利对新所有人仍然有效。
扩展资料:
合同义务: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
(1)承租人应按约定数额、期限交付租金。承租人不履行这一义务的,出租人具有追索权;
(2)承租人应妥善保管和保护租赁物,并按合同约定正确地使用。合同没有约定的,应按租赁物的性质和用途使用。中国经济法规定,由于使用保管或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租用财产损坏、灭失的,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3)承租人擅自拆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4)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进行非法活动,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承租人有及时返还租赁物的义务。逾期不还租赁财产,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有添附或进行改装的,在返还租赁物时,如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应将租赁物恢复原状;如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补偿承租人因添附或改装所支出的费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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