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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露天停车位产权是属于谁的

小区地面停车位属于公摊的,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只有管理权,想收费必须经业主委员会同意,且所有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地面停车位是由房地产开发商按照行政规划建设,属于物业附属设施,实际上并没有建筑物,它的本质还是属于土地使用权,是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所以房地产开发商把商品房向业主卖出之后,建设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归属全体业主。

小区露天停车位产权是属于谁的

1、敞开式地上车位

敞开式地上车位是在地面上划出车位而规范停车形成的车位,这样的车位是比较常见的,敞开式地上车位的产权应该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归业主共同且免费使用。当购房者购买了房屋之后,就拥有了社区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社区的土地的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而敞开式地上车位也是在社区土地上的,所以开发商或者物业无权处置。

2、未计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

如果是购房者购买的车位是未计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那么这样的车位就是属于开发商的,开发商可以出售、出租车位,但只能给本小区的业主使用。但是这种车位的产权应该在合同中体现出来,即该部分不计入公摊,此时产权才能归开发商所有,如果不作说明,则自动归属全体业主。

3、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

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是属于规划时就被设计为车位的,购房者买房后没有计入到购房面积里面,所以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的产权应该是属于开发商所有的。业主在入住之后可以购买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通过购买手段获得就可以拥有个人产权。

4、人防工程车位

人防工程车位应该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也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的范围,人防工程车位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质,所以人防工程车位的产权比较模糊,在法律上还是一片空白。对于人防工程车位,现在很多城市主要执行两种标准,一种是由开发商管理,出租或出售给业主使用,费用上交人防工程部,第二种是它的产权归投资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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