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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怎么办房产证

和当地村委提交申请;审核盖章递交材料给乡镇政府;主管部门实地审查后签字;县级主管审批,静待发证。农村里的房子同城市房屋也是一样的,农村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

因为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这类财产只有办理了登记,领取了房产证,才能证明你是真正的房屋人。

农村怎么办房产证

因此,农村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农村房子只要具备一定条件,准备好相应资料,也是可以进行房产证办理的。农村房产证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理解为农村房屋宅基地证,在农村建房宅基地是需要审批的。因此,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不同于商品房先买房后办证的一般程序,农村房过户流程复杂。

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村民先提出申请,通过审批后,才能建房并领取房产证。步骤一:和当地村委提交申请申请者所在房屋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来源有证可依,不存在争议,不超面积建房,就可以和当地村委提交申请,将登记申请书,提供申请人、户主身份证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等书面材料提交上去。步骤二:审核盖章递交材料给乡镇政府当地村居委会审核材料,确认资料齐全而且无误之后,盖章密封之后,会把这些材料统一移交到乡镇政府。

步骤三:主管部门实地审查后签字当地乡镇部门,会派专业人员实地考察,测量土地面积,确保房屋不超面积建房,不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符合条件,会保留勘察文件,签名盖章之后移交到县级部门步骤四:县级主管审批,静待发证县级部门会进行二次实地审查,并把测绘结果和图纸打印出来,之后制作表格,文档让申请者签名,之后静待发证即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在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建设用地所建造的房屋,是可以依照规定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权登记申请书。

房屋权申请人的身份证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或者宅基地使用权证明。申请房屋权登记房子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村民住房平面图或者房子测绘报告。申请房子权的其他必要材料。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所以,想要办理农村房产证的,首先需要准备好以上的材料。对于材料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去当地房屋管理部门简单咨询一下。

农村房产证怎么办理?

农村房屋的土地是集体土地,农村建房的宅基地是集体分配下来的。因此,农村房子办理房产证的手续主要有:1、当事人亲自去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2、提交相关材料。

具体包括以下资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如果是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3、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4、实地进行调查、并且完成相应的公告;5、报国土局审核,注册登记;6、发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第30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农村房子如何办理房产证

农村办理房产证的流程:1、提出申请;2、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初审;3、县人民政府审批;3、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实地检查;4、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农村房屋产权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农村房子办房产证的方法是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然后向当地房管所提出申请。此外农村房屋办理房产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由于农村建房的宅基地需要通过审批,因此需要先提出申请,通过审批后,才可以建房并领取房产证。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 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第四十一条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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