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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商向哪个单位申请

农村电商向哪个单位申请的答案是:所在县的阿里农村项目组

作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的实体终端直接扎根于农村服务于三农,真正使三农服务落地,使农民成为平台的最大受益者。

2014年起,“农村电商”就被正式写入中央一号文件,成为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引擎、帮助贫困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重要手段的角色。

1、农村电商将传统的商务流程电子化和数字化。

农村电商将传统的商务流程电子化和数字化,一方面以电子流、数字流代替了实物流,可以大量减少人力、物力,降低了成本身;另一方面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从而大大提高了效率。农村电商重新定义了传统的流通模式,减少了中间环节,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方式。农村电商所具有的开放性和全球性为农村农业创造了更多的贸易机会,为农产品开辟了更多的销售渠道,促进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2、农业网络基础设施薄弱,缺乏区域性谋略化。

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起步晚、发展速度快,问题很突出。我国的农业信息网络已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基础,提供农业电子商务服务的网站为数不少,全国农业网店总数已达2200多个,但由于农村软、硬件的缺乏,使得农民不能通过直接方便的途径参与到电子商务中来。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广大农村地区与城市之间也存在明显的“数字鸿沟”,严重制约了我国的农为一周代化的进程。此外,我国幅员辽阔,区域地理环境差异校大,农业具有鲜明的区域性特征,这进一步促使农村电子商务问题复杂化。因此,农业电子商务必须深入考虑区域特点,才能更好地发展。

3、农产品需求的不可预知性。

所有影响需求的那些通常因素,如价格和收入,都适用于农产品或食品。除了这些一般性的规律之外,农产品需求还有一些特殊规律。首先是食品的需求弹性很小,其次是食品消费具有持续性,还有就是食品的可替代性较强。通常说来,主食的可替代性较低,副食类的可替代性较强,同类产品的可替代性更强。以上这些,是食品需求的一般性规律。此外,对于不同的消费者个体来说,具体的食品消费结构特点,也各有不同。还有就是个人偏好的作用也很大。以上这些农产品需求的特殊性,孤立地看,好像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与生产供给方面的特殊性对照起来看,就会发现有大问题了:两者常常对不上。对不上的直接后果,就是市场价格波动。

农村电商向哪个单位申请

“十三五”时期,农村电商全面起步,交易规模持续快速增长,电商扶贫成效有目共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深入推进,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加速完善,各大电商平台下乡积极踊跃,有力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农村电商规模大幅增长。2020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1.79万亿元,是2015年的5.1 倍,远高于全国电子商务整体增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4158.9亿元,已占到农产品零售总额的10%。

二是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快速完善。截至2020年12月,农村网民规模3.09亿,突破3亿大关;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55.9%,突破50%大关,大多数农民已成为网民。2020年底全国建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2120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点13.7万个,基本实现快递网点乡镇全覆盖,快递直投到村比例提升至超过50%,农村地区揽收和投递快递包裹超过300亿件,占全国的36%。

三是电商扶贫成效显著。全国贫困村通光纤比例从“十三五”初期的不足70%提升至98%,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通宽带比例从25%提升到98%。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累计支持1338个县,实现了国家级贫困县的全覆盖。截至2020年底,国家级贫困县电商经营总数达306.5万家;2020年国家级贫困县网络零售总额达3014.5亿元。

四是电商形态日益丰富。直播带货打通农产品销路,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在某大型直播平台获得收入的贫困地区用户数达664万;2019年11月到2020年11月,仅一家直播平台企业帮助贫困县销售商品达到19.99亿元。社区团购成为竞争热点,大型电商平台进入,既吸引大量消费者参与,也扰动了传统农产品销售格局。乡村旅游电商、县域生活服务在线化、农产品跨境电商、乡村零售终端数字化等在“十三五”期间加快发展,带给农民更多就业和增收渠道。

五是电商主体日益活跃。县域内网络店铺数量达到1300万家以上,总从业人员超过3000万。2019年各类返乡创新创业人员累计超过850万人,利用 “互联网+”创新创业的超过50%,在乡创业人员超过3100万。农民已经从单纯的生产者逐步变为生产经营者,不再仅仅是在地头销售,而是直接网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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