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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归谁代表

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归谁代表的答案是:国务院

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归谁代表

国家所有的土地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无权擅自处置国有土地,不属于国有土地所有权代表,需要依法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处置国有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院设立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整个土地管理的法规体系都是按照宪法的精神进行展开和细化的。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社会主义公有制表现为两种形态,一种是全民所有,一种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属于物权的一种,一个物只能对应一个所有权,而所有权可以是独有也可以是多主体共有。所以,我国的土地从物理形态上可以区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全民所有或者说国家所有,另一部分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即农民集体所有)。从物权法上说,所有权是一种最充分的权利,是一种绝对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土地所有权的两类划分其根源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利益。1982年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这就建立了城市土地国有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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