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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购的葡萄酒用于连续加工生产应税消费品,能抵扣之前交的消费税吗

外购的葡萄酒用于连续加工生产应税消费品,能抵扣之前交的消费税吗

外购的葡萄酒用于连续加工生产应税消费品,能抵扣之前交的消费税吗

能抵扣,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将外购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可以将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扣除。消费税税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对于用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以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确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1、但对扣除范围作了限制,扣除范围包括: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烟卷2.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3.外购已税护肤护发品生产的护肤护发品4.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6.外购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轮胎7.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8.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生产的一次性筷子9.外购已税杆头、杆身生产的高尔夫球杆10.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11.外购已税石脑油生产的应税消费品12.外购已税润滑油生产的润滑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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