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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份额变更如何办理

首先当事人需要提供自己的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明以及房产证还有份额约定书;之后将这些资料提供给房管局,其会对这些资料进行排号受理;审核后工作人员会对份额变更的相关信息,重新制作不动产产权证书;最后我们等待领取新的不动产产权证书就可以了。

房产份额变更如何办理

关于房产份额,实际上没有*份额限制,主要是要看双方或者多方之间的约定。

1、一般情况下,如果该房产是买来的,那么关于房产份额的约定,一般是看出资比例。

2、如果是继承的,则按照遗嘱和法律的规定。

3、如果是联合盖建的,二人或二人以上,根据约定,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出物、出力依法兴建房屋。或者一方出资、出物、他方出力,或者一方出资,他方出力,共同出物等,房屋建成之后,按照事前商定比例分配。

4、如果是共同受赠的的,主要是要看赠与情况。

一般按份共有的话,在办理房产证时,可向房管局声明各人所占比例及依据,房管局就会按声明登记各人份额。但是如果没有特别声明的话,一般会平分。

其实房产份额变更的办理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只需要所有当事人携带登记申请书、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共有份额约定书以及契税完税证明或纳税通知书或免税证明前往房管局进行办理即可,具体过程如下:

1、准备以上资料,然后进行排号,被受理之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可以领取《受理单》。

2、之后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到总咨询台排号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如果不符合登记条件的话,申请人需返回退补件窗口补正资料或者撤件。

3、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其中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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