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十八岁可以称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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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十八岁少女”没有具体的称呼,但是可以称为碧玉年华、锦瑟年华、二九年华,在古代十八岁是非常宝贵的年纪。女子满15岁,可以称为“及笄之年”,出自《礼记·内则》,古代女子满15岁结发,用笄贯之,因称女子满15岁为及笄,形容女子已到了结婚的年龄。
古时女子十五岁时许配的,当年就束发戴上簪子,也即是“笄”。
未许配的,二十岁时束发戴上簪子。
古代女性不同年龄段的称呼:10岁至11岁——髻年;12岁——金钗之年;13至14岁——豆蔻年华、舞勺之年;15岁——及笄之年;16岁至19岁——碧玉年华、锦瑟年华、二九年华;20岁至23岁——标梅之年、桃李年华;24岁——花蓓年华;30岁——半老徐娘。
古代女子的自称:古代未嫁女子对自己的称呼:小女、小女子等。
小女和小女子:小姑娘,小女孩子,女儿对父母尊长自称,旧时对自己较为谦卑的称呼。
现代指娇小的女人,多为可人,娇气,傲气,骄气,稚气等女子的爱称或尊称。
古代已婚女子对自己的称呼:妾身、奴家、贱妾等。
妾身:是古代女子对自己的谦称。
奴家:是古时女子或者妇女的自称。
贱妾:地位低下的姬妾,也指古代妇女谦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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