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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以类聚,物以群分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方:方术,治道的方法;物:事物。原指各种方术因种类相同聚在一起,各种事物因种类不同而区分开。后指人或事物按其性质分门别类

方以类聚,物以群分是什么意思?

成语名字:方以类聚,物以群分

成语发音:fāng yǐ lèi jù, wù yǐ qún fēn

成语解释:方:方术,治道的方法;物:事物。原指各种方术因种类相同聚在一起,各种事物因种类不同而区分开。后指人或事物按其性质分门别类

成语出处:《周易·系辞上》:“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

成语繁体:方以類聚,物以羣分

感情色彩:中性成语

成语用法:作宾语、分句;用于人或事物等

成语结构:复句式成语

产生年代:古代成语

近义词: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查看更多方以类聚,物以群分的近义词>>

成语例句:聂绀弩《论通天教主》:“方以类聚,物以群分,用王安石的说法,就是‘畜生出其门,此人之所以不至也!’”



方以类聚物以群分的意思解释 方以类聚物以群分的意思

1、方以类聚物以群分的意思解释:原指各种方术因种类相同聚在一起,各种事物因种类不同而区分开。后指人或事物按其性质分门别类。

2、方以类聚,物以群分拼音:[fāng yǐ lèi jù,wù yǐ qún fēn]。

3、出处:《周易·系辞上》:“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是什么意思

人以情投意合而相聚,物以同样种类而相集。

意思是比喻同类的东西常聚在一起,志同道合的人相聚成群,反之就分开,是朋友之间门当户对、志同道合的统称。只有同等能量的人才能相互识别,只有同等能量的人才会相互欣赏,只有同等能量的人,才能成为知已好友。

你想要什么样的好朋友,你得先活成什么样的人。出处:《战国策·齐策三》。

靠着朱砂的变红,靠着墨的变黑。比喻接近好人可以使人变好,接近坏人可以使人变坏。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什么意思呢

出自《战国策·齐策三》《周易·系辞上》方以类聚,物以群分。西汉末刘向编定。比喻同类的东西常聚在一起,志同道合的人相聚成群,反之就分开。是门当户对、志同道合的统称。

出处:《易经·系辞上》:“方以类聚,物以群分。”系辞传系辞上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是故刚柔相摩,八卦相荡,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乾以易知,坤以简能。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易知则有亲,易从则有功。有亲则可久,有功则可大。可久则贤人之德,可大则贤人之业。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是什么意思?

用于比喻同类的东西常聚在一起,志同道合的人相聚成群,反之就分开。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出自《战国策·齐策三》《周易·系辞上》方以类聚,物以群分。西汉末刘向编定。用于比喻同类的东西常聚在一起,志同道合的人相聚成群,反之就分开。是朋友之间门当户对、志同道合的统称。

英文解释:Thebirdsofafeathergathertoge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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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相似词: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三分像人,七分似鬼。

造句:

1、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那些光头仔总是一起在街上闲荡。

2、你观察过吗"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换句话说,性格相似的人总是会成为朋友,或者在一起做事情。

3、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跟那些下三滥混在一起,是个什么人你还看不出吗?

4、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5、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去找你的伙伴吧!

方以类聚,物以群分的词语解释

【词语】方以类聚,物以群分

【拼音】fāng yǐ lèi jù wù yǐ qún fēn

【用法】用于人或事物等。

【结构】复句式成语

【示例】聂绀弩《论通天教主》:“方以类聚,物以群分,用王安石的说法,就是‘畜生出其门,此人之所以不至也!’”所谓~,原是声应气求的兄弟,焉有不伤心的道理。 ★清·石玉昆《三侠五义》第一○七回

【出处】《周易·系辞上》:“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

【解释】

“方”解为方术不妥,方术相当于方法,学科。“类聚”指同类相聚,“群分”,看起来是一群一群地“分”,其实,物分成”群“之后,对该“群”而言,还是在以群相聚,只是类比群的范围要大,方如果是方术,成了独门具体的“技术”,本意在相区分,又岂能相聚?

沈善增先生《还吾庄子》解释“子游曰:‘敢问其方?’”,“方”,在先秦时,是指比“类”更大的集合体。《墨子·经说下》:“一方尽类,俱有法而异。”《周易·系辞》:“方以类聚,物以群分。”

南怀瑾先生《易经系传别讲》解释“方”,方位。

“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其实意思相近,范围则是从大到小,解释为:来自不同方位的种群以类相聚,天下万物以群相分(其结果形成了多个团体,因原始资源不足,团体必有利益之争),所以就产生了吉与凶的想法。得到资源利益一方的心态是吉,失去一方心态表现为凶。把这个道理讲清楚了,就懂得趋吉避凶了。

古时“物”代表万物,当然把人也包含在内了。后来演变成“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把人与物进行区分,这叫“人为”,以人为中心,与《易经》朴素辩证法相去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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