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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美法则有哪些

形式美法则为变化与统一、对比与调和、对称与均衡、比例与尺度、节奏与韵律、齐一与参差。形式美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掌握形式美的法则,能够使人们更自觉地运用形式美的法则表现美的内容,达到美的形式与美的内容高度统一。

形式美法则有哪些

对比又称对照,把反差很大的两个视觉要素成功地配列于一起,虽然使人感受到鲜明强烈的感触而仍具有统一感的现象称为对比,它能使主题更加鲜明,视觉效果更加活跃。

对称的形态在视觉上有自然、安定、均匀、协调、整齐、典雅、庄重、完美的朴素美感,符合人们的视觉习惯。在某一图形的中央设一条直线,将图形划分为相等的两部分,如果两部分的形状完全相等,这个图形就是轴对称的图形,这条直线称为对称轴。

节奏本是指音乐中音响节拍轻重缓急的变化和重复。节奏这个具有时间感的用语在构成设计上是指以同一视觉要素连续重复时所产生的运动感。




形式美的六大基本法则

形式美的六大基本法则:线、形、色、光、声、质。形式美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主要包括:对称均衡、单纯齐一、调和对比、比例、节奏韵律和变化统一。

研究、探索形式美的法则,能够培养人们对形式美的敏感,指导人们更好地去创造美的事物。掌握形式美的法则,能够使人们更自觉地运用形式美的法则表现美的内容,达到美的形式与美的内容高度统一。

形式美的构成因素一般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之间的组合规律,或称构成规律、形式美法则。

形式美的基本法则有哪些

形式美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主要包括:对称均衡、单纯齐一、调和对比、比例、节奏韵律和多样统一。 形式美的构成因素一般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之间的组合规律,或称构成规律、形式美法则。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主要是色彩、形状、线条、声音等。色彩的物理本质是波长不同的光,人的视觉器官可感知的光是波长在390—770毫微米之间的电磁波。各种物体因吸收和反射光的电磁波程度不同,而呈现出赤、橙、黄、绿、青、蓝、紫等十分复杂的色彩现象。色彩既有色相、明度、纯度属性,又有色性差异。色彩对人的生理、心理产生特定的刺激信息,具有情感属性,形成色彩美。如红色通常显得热烈奔放,活泼热情,兴奋振作;蓝色显得宁谧、沉重、悒郁、悲哀;绿色显得冷静、平稳、清爽;白色显得纯净、洁白、素雅、哀怨;黄色显得明亮、欢乐等。形状和线条作为构成事物空间形象的基本要素,也都具有极富特色的情感表现性。如直线具有力量、稳定、生气、坚硬的意味;曲线具有柔和、流畅、轻婉、优美的意味;折线具有柔和、突然、转折的意味;正方形具有公正、大方、固执、刚劲等意味;三角形具有安定、平稳等意味;倒三角具有倾危、动荡、不安等意味;圆形具有柔和、完满、封闭等意味。声音本是物体运动产生的音响,其物理属性是振动。它的高低、强弱、快慢等有规律的变化,也可以显示某种意味。如高音激昂高亢,低音凝重深沉,强音振奋进取,轻音柔和亲切等。把色彩、线条、形体、声音按照一定的构成规律组合起来,就形成色彩美、线条美、形体美、声音美等形式美。 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组合规律,也即形式美的法则主要有齐一与参差、对称与平衡、比例与尺度、黄金分割律、主从与重点、过渡与照应、稳定与轻巧、节奏与韵律、渗透与层次、质感与肌理、调和与对比、多样与统一等。这些规律是人类在创造美的活动中不断地熟悉和掌握各种感性质料因素的特性,并对形式因素之间的联系进行抽象、概括而总结出来的。

形式美法则有哪些?举例分析

形式美的法则包括:变化与统一;对比与和谐;对称与均衡;比例与尺度;节奏与韵律。其中最高法则便是变化与统一。审美关系的构成正是体现了这一原则。过于追求变化就破坏统一关系,使其显得杂乱无章;而过于追求统一就会显得单调、平庸而空洞。所以形式美的法则就是在统一的前提下尽量制造变化,内容丰富而不失主题。这一关系用辩证法原理加以理解最合适不过,任何适用于辩证法的实例都可以用来解释形式美的法则。典型的实例便是道家的黑白阴阳图,外边的圆线及对称式结构体现了统一的秩序感,这是大前提,然后在圆中制造变化---本来黑白是两个不相容的两极,又处于面积等分状态,可谓是追求变化的极致了。但是阴阳鱼用S型曲线缓冲了黑白等分面积的强烈对比,又用白点和黑点相互渗透到对方,使白中有黑,黑中有白,加强了黑白之间的联系和形式上的统一。

形式美的规律

形式美基本法则包括:节奏、韵律、对称、均衡、对比、调和、比例、虚实。

对称是一种等量等形的平衡,两个同一形状的并列就是最基本的对称,对称的形式主要有以垂线为轴线的左右对称、以水平线为轴线的上下对称、以对称点为源点的放射对称。对称的特点就是表现平面构图的稳定、平衡和完整。

均衡表现的不是物理量上的平衡,而是感觉上的平衡。在平面设计中,图形与文字、图形与图形、色彩的度与纯度、人与动植物、物体的运动与静止均可以表现一种均衡。

均衡形式的运用其灵巧、生动的表现特点是创造力的一种体现。

节奏源自于音乐的术语,是指按照一定的规律重复连续的律动形式,而平面设计中也有节奏感,它是通过平面构成中的各要素按照连续、大小、长短、明暗、形状、高低等所做的规则排列形式来表现的。

韵律是一种节奏起伏变化的表现形式。在平面的编排中可以通过各要素的轻重大小、明暗来体现节奏的变化,以表现不同的设计韵律,通过对某种规律的变化所创造出的韵律就是一种新的形式美。

对比的因素产生于相同或相异的事物之间,在设计中把任意两个要素相互比较时,就会产生大小、明暗、疏密、远近、硬软、浓淡、动静的对比因素,将这些对比因素编排在同一平面作品之中,就能够创造出简单明快的对比关系。

调和就是强调事物之间的近似性。平面设计中的调和就是在视觉上创造对比的和谐,按照相互协调的原则在平面中编排各要素,以形成作品的基调。调和的处理就是将对比要素挑选出来,有所取舍、突出重点。

比例是指平面构成中整体与部分、部分与部分之间的一种比率关系。优秀的平面构成作品,首先要具有符合审美规律的比例感,这并不需要精确的几何计算,只是直观判断平面构成在视觉上是不是让人感到舒服。

虚实是平面空间的一对矛盾统一体。虚就是指虚形,是对版面心理空白的比喻,虚并非空洞无物,只是它的存在被实给弱化了。而实就是指实形,它是平面中看得到的图形、文字和颜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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