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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重庆巴南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地点、时间、电话

办理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2日,法定工作日早上9:00-12:00;下午13:30-17:30。办理地点:巴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32-35号柜台咨询方式:咨询电话:95593023-66239638 023-66236258QQ号码:867749569贷款额度: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2022重庆巴南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地点、时间、电话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巴南区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办理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2日,法定工作日早上9:00-12:00;下午13:30-17:30。办理地点:巴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32-35号柜台申请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已被国家批准设立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巴南区。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自学考试、成人高考、进修类、自主招生类的学生和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在申请范围内。

贷款额度: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贷款年限: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续贷学生和在校生新办按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确定贷款年限。助学贷款在学生就读期间由政府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承担,毕业后的前五年只付利息不还本金,从毕业后的第六年开始,每年按照合同约定偿还部分本金和利息。

所需资料:(一)大学新生首次办理所需材料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完成在线贷款申请后导出打印1份纸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办理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作为家庭困难认定依据,相关内容必须据实填写,如有虚假须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果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双方本人同时到场签字。

在校大学生首次办理所需材料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完成在线贷款申请后导出打印1份纸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作为家庭困难认定依据,相关内容必须据实填写,如有虚假须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果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借款人有效注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双方本人同时到场签字。

在校大学生续贷所需材料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完成在线贷款申请后导出打印1份纸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续贷只需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方前来办理。

如果共同借款人因故确需变更,变更后的共同借款人必须和借款人同时到现场签订合同,并提交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共同借款人非直系亲属的年龄在25-60周岁之间)。

特别提醒:针对续办学生开通了远程受理功能,不能到现场签订合同的学生和家长可以选择“网上签订合同”方式完成续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远程贷款申请无需导出申请表,无需到现场办理,只需打印出《贷款受理证明》交学校即可。

办理程序:现场办理根据本通知时间和要求资料与手续齐全后到办理地点进行现场办理,办理完成后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上交受理证明学生到高校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到就读高校,作为先行免缴相关费用依据。

回执录入确认高校根据所收到的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在相应系统中进行录入,确认其按时到校报到符合大学生贷款身份资格。

未到高校就读或因故确实不需贷款的学生请及时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取消贷款,凡当年10月10日前未录入受理证明回执校验码的视为自动放弃贷款。

贷款学生有义务敦促高校及时将受理证明及时录入系统进行确认。

贷款审批发放国家开发银行对学生贷款进行最终审核成功后,将于当年11月20日前将贷款资金转入学生贷款支付宝账户,再由支付宝公司将学生贷款拨付至借款人就读高校的账户,贷款学生可直接登录自己的贷款支付宝账户进行查询。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

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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