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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的集体房有补偿吗

拆迁的集体房有补偿。拆迁对集体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所以,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也就是集体房拆迁是有补偿的。

拆迁的集体房有补偿吗

1、集体房是什么意思,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和商品房虽都同属财产,应有物权的归属,但长期以来,都是商品房有产权证,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却没有产权证,进而其物权也得不到法律上的承认和保证,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

2、集体房的修建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不到房管局登记,居住者没有对房屋的完全独立产权,有的仅是农村集体房产权,即业内所称的"乡产权",乡产权并非字面意义上由某一级政府颁发的产权,而是在某些乡村里,当地政府未经国家许可,便将村里的土地交给开发商,并由其建设和公开出售的商品房。

1、一定要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且已由国土部门按照土地的利用总体规划,核准是商业房的地产开发用地。这是一定不能缺少的前提条件。禁止用属于农村的集体所有农用地或建设用地来作为作商业房地产开发用途。

2、居住房屋转让的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转让的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即拥有由建设行政的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开发商应该拥有足够的*,他们的注册*应该通过注册会计师机构的验资真实。也就是说,在同一个房地产项目之中,土地、资质、*应三位一体,缺一不可。

4、办理有关立项、规划许可、商品房准建、施工执照、商品房预售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商品房买卖备案登记等各种行政手续,使整个过程处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监督、控制、管理之下,从而保障购房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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