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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职工医保特病办理种类和申报流程

重庆市职工医保特病门诊种类:(一)、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和个人参加职工医保二档相同:恶性肿瘤放疗、化疗、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糖尿病I型、Ⅱ型;系统性红斑狼疮;高血压病(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冠心病;风湿性心瓣膜病;9、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肝硬化(失代偿期);1再生障碍性贫血;1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1结核病;1血友病;1重度前列腺增生(55岁以上);1类风湿性关节炎;1帕金森病;19、肌萎缩侧索硬化症;20、骨髓增殖性疾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2丙型肝炎;2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2肺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二)个人参加职工医保一档:恶性肿瘤放疗、化疗、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

重庆市职工医保特病资格申报:、按月集中诊断办理流程:申报:只要是在我市参保的参保人,居住在本市各区县,可在各区县就近申报和体检。

重庆职工医保特病办理种类和申报流程

本人或其委托人向参保所在区县医保局或其指定的机构申报。所需资料:《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报表》;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近期2张1寸免冠照片;委托他人办理需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双方签字的委托书。

体检:参加区县医保局每月组织的集中体检所需资料:本人的病史资料包括既往住院(就诊)病历及相关检查、诊断证明材料等。发证:体检鉴定后符合特病资格的人员发放特病证;、快捷直接办理流程:参保人员患结核病,精神病,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和镇痛治疗,肾脏、肝脏、肺、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的,以及病情危重、卧床不起或高龄病人等特殊情况参保人可不参加集中体检,直接快捷办理。

申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参保所在区县医保局或其指定的机构申报。

所需资料:《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报表》。办理:到区县医保局指定的(或市级明确的)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医院进行诊断。

申报人(带上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或被委托人、监护人(带上申报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携带申报人以下资料:《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报表》、与申报病种相关的门诊病历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专用章)、检查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医院专用章),以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到医保局指定的(或相关文件明确的)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医院检查鉴定,原则上不作重复检查,检查鉴定结束,医院为申报人出具《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诊断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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