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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贷款放款是怎么放的

一般组合贷款都不会是一起放款的,组合贷款的放款时间都是分开的,只有当公积金贷款放款后,商业贷款才会发放贷款。组合贷款的办理银行可以不在同一家,但是办理程序需要一起。通常是在公积金贷款初审通过后,再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手续。

组合贷款放款是怎么放的

组合贷款放款以后就等着还款,一般放款的第二个月就会通知借款人还款,还款2-3个月后就会通知借款人去拿贷款合同,贷款发票和购房合同,这些做完就等着收房了。

1、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2、银行审核贷款。贷款银行根据组合贷款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3、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然后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4、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办理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5、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6、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组合贷款的借款人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到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7、银行划款。组合贷款的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标签: 放款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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