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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社大食堂是哪年的事

人民公社大食堂是哪年的事

1958年夏天,“大跃进”运动与日渐炎热的天气一样,如火如荼,进入高潮。在部分农村,人民公社已然有了雏形。一些地方热情很高,甚至直接宣布人民公社为全民所有制,可以作为“向共产主义过渡”的试点,所有个人财产和个人债务都一股脑儿“共了产”,分配上完全实行供给制。

这样的“共产风”背景下,作为人民公社建立的一项不可或缺的新生事物,公共食堂应运而生。

位于秦皇岛海边的北戴河,是中共中央领导人避暑和暑期办公地。

8月,党中央在这里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把创办公共食堂等上升到新的高度:“公共食堂、幼儿园、托儿所、缝衣组、理发室、公共浴室、幸福院、农业中学、红专学校等等,把农民引向了更幸福的集体生活,进一步培养和锻炼着农民的集体主义思想。

”“吃饭不要钱,老少尽开颜;劳动更积极,幸福万万年。

”这是当时人们对公共食堂的理解。

媒体宣传也的确把大办公共食堂,上升为进一步解放劳动力,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有效措施。

既然是一项利国利民利集体的大好事,公共食堂的发展,就有了惊人的速度。

广大农村一下子涌现出数以百万计的公共食堂。

到了年底,全国共办农村公共食堂340多万个,在食堂吃饭的人口占全国农村总人口的90%。

当时有媒体专门针对如何办好公共食堂发表文章,提出饭菜要多样化,粗细搭配,有干有稀,菜要多种,有菜有汤,尽量免费供应酱油、醋、葱、蒜、辣椒等调味品。

要注意改善伙食,争取每月吃两三次肉,每逢节日会餐。

食堂要讲究卫生,要有自己的蔬菜基地,对年老社员、儿童、病员、孕产妇应在饮食上适当照顾,要利用旧有房屋改建饭厅或尽可能地新建简易饭厅。

公共食堂为广大农民勾勒出了梦想家园的美景,吃饭不限量,吃菜不重样。

在人们的概念里,只有“放开肚皮吃饭”,才能“鼓足干劲生产”。

但一下子有这么多人“放开肚皮吃饭”,一时间又能到哪里去找可供填满那么多肚皮的下锅米和烧饭柴啊?于是,不少公共食堂便倾其所能,倾其所有。

这样的状况实行不久,多数食堂已经寅吃卯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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