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秒懂百科馆 >

生活常识

> 一房多卖怎么解决

一房多卖怎么解决

1、多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多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多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

2、多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其他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 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和物权优先于债权原理,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

3、在第一个买房人已办过户后又卖其他人的情况下,因这时出卖人已没有所有权,所以他的第二次卖房是无效的。

一房多卖怎么解决

1、 卖方是否实际将房屋交付给买方

如果卖方已经将房屋实际交付给买方,且买方已实际使用了该房屋,表明卖方履行了合同,应考虑支持买方的实际履行请求;

2、 买方是否已全额支付房款

如果买方已支付了全部房款,表明买方已全部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同样应当考虑买方的实际履行请求;

3、 买方是否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备案等相关手续

如果买方已办理或正在办理房屋产权备案等相关手续,根据规定,不动产转让经过登记,则发生效力,因此应考虑求实际履行请求;

4、 买方是否适宜履行合同

如果买方履行合同的成本较低或其适宜履行,应考虑买方的实际履行请求。

一房多卖不可以退房。商品房买卖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标签: 一房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mdbkg.com/sheng/6np90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