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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盘问的时间可以是多少

公安机关盘问的时间可以是多少的答案是:十二小时以内

公安机关盘问的时间可以是多少

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被害人;证人控告或者指认其有犯罪行为的;有正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行为嫌疑的;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且身份不明的;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赃物的。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十二小时;对在十二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集体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二十四小时;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且在二十四小时以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对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七十周岁的老年人,必须在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的四小时以内盘问完毕,且不得送入候问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

公安机关的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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