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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扬州十日历史惨案是真的吗

清朝扬州十日历史惨案是真的吗的答案是:是

清朝扬州十日历史惨案是真的吗

扬州十日又称扬州屠城、扬州之屠,是指史可法率领扬州人民阻挡清军南侵守卫战失败后,清军对扬州城内人民展开的大屠杀。当时幸存者王秀楚的《扬州十日记》中和明末史学家计六奇的《明季南略》记载,屠杀共持续十日,故名“扬州十日”。

扬州在激烈抵抗后失陷,清兵屠戮劫掠,十日不封刀。几世繁华的扬州城是时“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为五色,塘为之平”、“前后左右,处处焚灼”,“城中积尸如乱麻”。

扬州居民除少数破城前逃出和个别在清军入城后隐蔽较深幸免于难者以外,几乎全部惨遭屠杀,仅被和尚收殓的尸体就超80万具。

在文字狱盛行的清朝时期,所有有关扬州屠城的记载随着清军入主汉地之后被刻意掩盖,导致清末以前大部分人对此屠杀事件一无所知。直到辛亥革命前夕才将《扬州十日记》从海外带回中国,“希望使忘却的旧恨复活,助革命成功”,扬州十日才广为世人所知。

扬州地处南北交通枢纽位置,历来得漕运、盐运之利,向称富庶地区,商业繁荣。加之扬州人民自李庭芝、姜才抗元以来就具有深厚的抵抗传统,这次清兵入侵,再一次激起他们反抗热情的高涨。与王秀楚同时代的诗人靳应升《读邗江〈钱烈女传〉,补诗以吊之》一诗:“烈火不受尘,高云不受滓。此身能不辱,虎狼莫敢视。哀此闺中秀,珍重全一耻。忆初引决时,长跪泪如此。问我军如何?鼓哑城东圮。此时知尽节,必吾相国史。弱质虽非男,未忍蹈犬豕。不死不成人,一死良不悔。从容裁大义,弃身如弃屣。老亲苦无儿,宁复顾甘旨。日月照其魂,洁比邗江水。”据此诗,可以看到,史可法领导的抗清斗争得到扬州人民积极的响应与支持。

对于如此反抗和富庶的地区,满人破城后,不杀百姓不足以解恨,不抢夺财物不足以中饱私囊。所谓“勿杀无辜,勿掠财富,勿焚庐舍”的誓约,早已成为一纸空文。

清兵攻城付出惨重代价,有扫垢山的尸体丛葬为证,有三个将领、一个贝勒的阵亡为证。由此而引起对城中百姓大屠杀的报复。

为进军江南,对当地不服的异族进行镇慑。清兵攻克南京后,多铎在《谕南京等处文武官员人等》的布告中,就露骨地宣称:“昨大兵至维扬,城内官员军民婴城固守,予痛惜民命,不忍加兵,先将祸福谆谆晓谕。迟延数日,官员终于抗命,然后攻城屠戮,妻子为俘。是岂予之本怀,盖不得已而行之。嗣后大兵到处,官员军民抗拒不降,维扬可鉴。”这等于是一份扬州大屠杀的命令

事实上,清兵大屠杀并未迟延数日,诸多史乘说:“从破城之日起,豫王就下令屠城。”不仅是戴名世一人所记。多铎收了徽商汪氏兄弟30万金的巨额贿赂,却未答应他们“勿杀无辜”的请求。顾炎武所记的多铎在南京执法严,不过是对那些抢了财物不向他上交的士兵执法严,其时江宁县就在多铎的掌握之中,抢掠南明皇宫内的各物多半为贵重宝物,岂容士兵独吞私没。所引顾炎武的记载,并不能证明豫王在扬州严于执行“勿杀无辜,勿掠财富,勿焚庐舍”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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