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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别人买房做担保需要提供什么

给别人买房做担保需要提供担保人的身份证证件,户口本(本地的),单位出示的收入证明,家庭财产证明(各种活期定期存款等)等等。各个银行都有不同的要求,建议按照银行的规定准备资料。

给别人买房做担保需要提供什么

1、为别人购房做担保人,是可能对以后的购房及个人征信等方面产生影响的。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还款时应承担还款责任,作为担保人再行借款时,银行也会查询被担保人的信用记录,被担保人记录严重不良就会受到影响。

2、银行对担保人的要求一般是必须是本市户口,经济基础较好且收入稳定。作为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还款时应承担还款责任,所以一旦同意为贷款人担保就等于同意为其承担偿贷风险。一般情况下你作为担保人借款时,银行也会查询被担保人的信用记录,被担保人记录严重不良就会影响到担保人的征信。

3、我国《担保法》将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前者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需承担保证责任。而后者的保证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没有履行债务的,只要债权人要求保证人还债,其就必须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4、目前的情况来说,多数银行都会要求做连带责任的担保,但对保证期限、范围倒是可以做相关的约定。为减少担保的风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并对保证期间和担保范围作出明确的约定,把对担保人今后的房贷或方面的影响减到低。

5、影响是相对来说的,假如你做担保,那你肯定要有一定的资产,方可做担保人。但是以你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担保是不会成立的。如果做了担保人之后他还款什么的都及时的话,那对你没有什么影响的,但是他那边逾期什么的不还款什么的你是有连带责任的。

可以中途换人,需要进行协商。

1、法律规定无效的。

第五条 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以法律、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设定担保的,在实现债权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财产进行处理。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一)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三)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四)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五)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第八条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3、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4、与债权人、被担保人协商后可以依法解除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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