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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贷款的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房屋贷款的担保人承担房贷还款的连带责任,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所以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的有效的。

房屋贷款的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工作、收入相对稳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账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他不良债务,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或撤销担保之前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2、自然人担保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1、建议应在担保合同上写明,只有当债权人通过诉讼,确实无法收回贷款的情况下,你才履行担保责任。这样会最大限度的保障你担保人的权利。比如说债务人只要有套房没有被拍卖,你都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责任。

2、贷款担保是指按合同约定,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一种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法律措施,当债务到期未受清偿时,债权人依法行使担保权以清偿债权的法律行为。贷款担保的充足、可靠程度直接影响对贷款质量的判断。

特别是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无法满足还款需求时,贷款担保往往从次要还款来源变成直接、现实的还款来源。近年来,随着信用社贷款风险防范意识的进一步加强,贷款内控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担保贷款在贷款构成中占有的比重越来越高,成为信用社防范贷款的一种最主要手段。

3、对于保障信用社债权的实现,信贷资产的安全,有效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和降低信贷风险起到了重要作用。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有的信用社在办理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贷款有关手续时,贷款担保知识欠缺,存在违规担保,无效担保,使信用社贷款担保流于形式,存在潜在信贷风险,极易产生新的不良贷款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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