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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带哪些证件

离婚需要带哪些证件的答案是:需要准备相关的证件,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是必不可少的,还要拿着户口本,如果签订的有离婚协议书,可以把离婚协议书也带着,并准备单人两寸免冠照片,如果不准备可以在民政局现场拍,但收费要高一些。身份证也可以提前复印好,到时在验证身份证原件以后还要提前复印件

离婚需要带哪些证件

离婚手续需要经过冷静期以后去民政局办理,需要准备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人照片等多份相关资料。

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准备相关的证件,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是必不可少的,还要拿着户口本,如果签订的有离婚协议书,可以把离婚协议书也带着,并准备单人两寸免冠照片,如果不准备可以在民政局现场拍,但收费要高一些。身份证也可以提前复印好,到时在验证身份证原件以后还要提前复印件。

离婚手续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先渡过一个冷静期,再一起去当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协议离婚就要带好离婚协议书,如果是起诉离婚,则要携带判决书,还要把自己的有效证件准备好,去了民政局以后会经过必要的调解环节,调整解不成能直接办理手续,拿到离婚证以后贴好照片就没事了。

一、协议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户口本、身份证、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

协议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几个程序进行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协议离婚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完成协议离婚手续。

二、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途径离婚。夫妻主张离婚的一方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院经过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外,对于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宣告死亡,双方婚姻立即解除,不需要进行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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