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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田制瓦解的原因

井田制瓦解的第一个原因是生产力的发展,井田制的生产方式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导致了井田制的崩溃。第二是由于周天子对土地的最高支配权已经丧失,土地王有的概念已不起作用。第三是因为随着社会经济的飞跃发展,土地的让渡转移和宅圃的买卖,更公然地进行,土地关系从国有化逐渐走向私有化。

井田制瓦解的原因

井田制瓦解的原因

井田制开始走向崩溃的原因有:

直接原因:先后进行了税制改革,在客观上承认土地的私有权,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国大举变法,在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对土地私有制给予全面肯定。

根本原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产力的进步、牛耕技术和农具的不断改革,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

扩展资料:

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实质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

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由于关于井田制的相关考古资料的缺乏,有学者却认为,井田制可能仅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理想制度。由于地理环境和气候因素,这种制度可能从未得到严格的实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井田制

春秋时期井田制开始瓦解的主要表现和原因是什么?

井田制是在春秋晚期逐渐开始瓦解的,瓦解的原因是由于铁器和牛耕的出现,大大提高了生产力,在生产力发展迅猛的情势下,出现了很多私田,导致井田制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所以走向瓦解。

井田制是在商朝出现的,发展到西周时成为了一个成熟的土地制度。周天子把所有的土地分成块状,形式井字,所以叫它井田制。井田制的实施,给土地下了定义。土地一经分划不得买卖,只能够世袭,让同姓的亲人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不受侵犯,符合奴隶社会的政治立场。

经济不断的发展,政治制度也会逐渐发生变化。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井田制在社会不断发展的前提下逐渐瓦解也是形势所逼,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以鲁国为代表的各诸侯国为增加收入,进行税制改革,无论公田、私田,一律按亩纳税,实际上承认了土地私有的合法性,促使了土地由国有向私有的转化。

公元前361年,商鞅在秦国实施改革,主要内容有:“废井田”、“开阡陌”、“民得买卖”、承认土地私有。春秋晚期到战国初期,彻底瓦解。

井田制下“公田”里的集体生产劳动与资本主义企业和社会主义企业里的集体生产劳动有相类似的一面,即集体生产劳动具有不易组织性以及由此带来的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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