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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垃圾一般怎么处理

回转窑焚烧;热解焚烧;高温蒸汽;微波消毒;化学消毒;卫生填埋。医疗垃圾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具体包括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废物,如使用过的棉球、纱布、胶布、废水、一次性医疗器具、术后的废弃品、过期的药品等等。

医疗垃圾如果不加以管理,任其流散到大自然中,将会影响生态环境,造成疫病传播,威胁大众生命安全,因而医疗垃圾从产生、分类、包装到收集、转运、贮存、处置的整个流程都必须处于严格地控制之下,尤其是必须做好安全处理。

医疗垃圾一般怎么处理

目前医疗垃圾的处理方式有:回转窑焚烧、热解焚烧、高温蒸汽、微波消毒、化学消毒、卫生填埋等,严禁直接填满和回收利用。只需将医疗垃圾投入专用的医疗垃圾破碎机的破碎仓,破碎机便会利用相邻动刀刀刃口的剪切和动刀刀齿的撕裂作用,将医疗垃圾破碎到较小的尺寸,实现医疗垃圾的毁形和减容,这样再送入后端无害化处置就会提高处置效率和效果。非感染性医疗废物和病理性废物,包装袋上要粘贴“医疗废物”警示标识。 感染性废物(可混入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包装袋上要粘贴“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感染性废物”字样。

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在科室进行化学消毒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的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传染病人产生的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封闭。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袋3/4时,应当封口,并使封口紧实、严密。包装物或容器外表贴标签,注明单位,日期、类别及需要特别说明。化疗废弃物应使用密封袋严密封闭后放入专用的红色垃圾袋,用带密封盖的桶盖好。

医院按要求设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设置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和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志;暂存点标识齐全(六防、危废、禁烟禁饮食、转运工具洗消处);暂存间环境整洁,清洗及消毒设施齐全,功能良好;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对暂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设专人负责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库房的各项管理工作,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超过2天,医疗废物不能与生活垃圾混放;工作人员掌握消毒液配制及消毒方法,执行并按时登记。

医疗垃圾一般怎么处理

卫生填埋法:卫生填埋法是将垃圾埋入地下,通过微生物长期的分解作用,使之分解为无害的物质。医疗废物的填埋系统如果没有防渗措施,各种有毒物质、病原体、放射性物质等会随雨水渗入土壤,有害物质会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危及人类健康。

高温焚烧法:焚烧处理是一个深度氧化的化学过程,在高温火焰的作用下,焚烧设备内的医疗废物经过烘干、引燃、焚烧三个阶段将其转化成残渣和气体,医疗废物中的传染源和有害物质在焚烧过程中可以被有效破坏。

焚烧技术适用于各种传染性医疗废物,焚烧时要求焚烧炉内有较高而稳定的炉温,良好的氧气混合工况。医疗垃圾注意事项接收、运送医疗废物前,应检查标识、标签以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涉疫医疗废物在转移过程中不得打开包装袋,如接收时发现有破损,应立即重新包装、标识。采取就近集中处置原则,专车专用,并且车辆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转运路线尽量避开人口稠密地区以及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和上下班高峰期。

运输车辆进入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前,要先对车辆外部进行喷洒消毒,卸载后再对空车和卸运工具进行消毒,含氯消毒液浓度在1000mg/L左右,转移运输的过程要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医疗废物处理方法

法律分析: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目前,医疗废物的处理方法主要包括卫生填埋法、高温焚烧法、压力蒸汽灭菌法、化学消毒法、电磁波灭菌法、热解法、等离子体法等,其处理工艺的影响参数不同也各具优缺点。这是目前国内的医疗废物处理研发的方向。

卫生填埋法是医疗废物的最终处置方法,其原理是将垃圾埋入地下,通过微生物长期的分解作用,使之分解为无害的物质。

医疗废物的填埋系统如果没有防渗措施,各种有毒物质、病原体、放射性物质等会随雨水渗入土壤,有害物质会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危及人类健康。因此,卫生填埋场需经过科学的选址,并用粘土、高密度聚乙烯等材料铺设防渗层,还必须设置填埋气的收集和输出管道,所以采用填埋处理法必须非常慎重,一定按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的预处理。法律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第十四条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第十五条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医疗废物垃圾你觉得最佳处理处置的办法有哪些?

医疗废物包括五类: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病理性废物。 感染性废物 1 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被病人血液、体液、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污染的塑料、橡胶、棉、纤维及其他材质的废物。

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正确收集方法 1、用黄色带盖医疗垃圾桶收集,并套专用黄色医疗垃圾袋。当容器3/4满时,垃圾袋封口并贴上专用标识。

2、微生物实验室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在产生地用压力蒸汽灭菌后再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 3、废弃的尿液、胸腹水、脑脊液等标本可直接排入有污水处理系统的下水道。 4、废弃的血液、血清、粪便标本,及其他感染性废物放入有医疗垃圾袋及带盖医疗垃圾桶内。

5、输血袋应在输血24小时后,单独收集于黄色医疗垃圾袋。 6、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废物(含生活废物)应用双层黄色医疗垃圾袋密闭包装。 损伤性废物 2 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废弃的金属类锐器,如医用针头、缝合针、针灸针、探针、穿剌针和各种导丝、钢钉、手术锯等。 废弃的玻璃类锐器,如盖玻片、载玻片、玻璃安瓿、破碎的玻璃试管。 废弃的其他材质类锐器,如一次性镊子、一次性探针、一次性使用塑料移液吸头等。

正确收集方法 直接放入黄色医疗专用锐器盒。注:选择合适规格的利器盒,装满3/4即封口转运。 药物性废物 3 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药品。 1、批量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可疑致癌性药物,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正确收集方法 批量的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应由药学部按种类集中收集并登记后,退回生产厂家或交由危险废物处置机构处置。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一包括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的药瓶可以直接放入用以盛装感染性废物医疗垃圾袋及医疗垃圾桶,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化学性废物 4 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医学影像医学实验使用后的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2、废弃的含重金属物质的器具、物品,如含汞血压计、含汞温度计,以及口腔科等使用后的含汞物品等。

正确收集方法 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如乙醇、甲醛、二甲苯等),应当交由专门的危险废物处置机构处置。 批量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危险废物处置机构处置。 病理性废物 5 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室动物尸体等。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4、传染病、疑似传染病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产妇的胎盘。 5、胎龄在16周以下,或胎重不足500克的死产胎儿。 正确收集方法 直接放入医疗垃圾袋及带盖医疗垃圾桶。 胎儿遗体、婴儿遗体应依照《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纳入遗体管理。

严禁将胎龄16周以上或胎重500g以上胎儿遗体、婴儿遗体作为医疗废物处置。 分娩后的胎盘归产妇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产妇在分娩前应与医疗机构办理胎盘处理手续,并随病史归档备查。

医用非医疗废物: 6 对人和环境无危害或危害程度很低,没有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和啡泄物污染,可以作为生活垃圾处置,或者进行规范的回收再利用。 如:患者使用的尿不湿纸尿裤、尿片、卫生巾、卫生纸等生活用品;B超耦合剂擦拭纸等;一次性的枕巾、无纺布、外包装等;化学冰袋、鞋套、袖套、皮肤清洁巾、擦手巾;一般试剂、消毒剂的空瓶等。 注:对于实际操作中一些难以确认是否被污染的一次性使用器械或物品,仍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 正确收集方法 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去除输液皮条和针头后,单独分类存放及回收。

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 1、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医疗垃圾处理流程包括哪些

医疗垃圾处理流程如下:1、医务人员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2、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袋或容器内,包装袋和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3、医务人员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破损、渗液和其它缺陷;4、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三分之四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封口紧实、严密;5、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或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记和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等;6、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任意取出;7、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路线运送至院内临时贮存室;运送过程中应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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