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秒懂百科馆 >

教育

> 坚持什么原则,尊重和保障

坚持什么原则,尊重和保障

《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人权。

坚持什么原则,尊重和保障

扩展: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坚定意志和不懈追求。改革开放40年来,“尊重和保障人权”先后载入中国共产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国家宪法、中国共产党党章以及国家发展战略规划,成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治国理政的一条重要原则。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中国宪法的重要原则。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人权保障的宣言书。中国宪法以其最高的法律地位,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推动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1954年,新中国制定了第一部宪法。1982年宪法在“总纲”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全面系统规定了全体人民享有广泛的人身人格权利,财产权利,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随后国家又根据改革开放的形势和要求对宪法进行了5次修改,人权在宪法中的地位不断加强。2004年,宪法确立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公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权利,开创了以宪法原则指引人权事业发展的新格局。2018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进一步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事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力保障。

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主张。中国共产党根据改革开放实际,先后提出一系列人权主张,与时俱进地不断赋予中国人权发展新的内涵。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2002年,“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目标再次写入中共十六大报告。2007年,中共十七大报告在总结过去五年“人权事业健康发展”的同时,进一步指出要“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同年,“尊重和保障人权”首次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

2012年,中共十八大将“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从战略层面确立了人权事业的重要地位。中共十八大修改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再次重申尊重和保障人权。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作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强调“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2017年,中共十九大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明确提出“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着丰富的人权内涵,对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坚持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全面推进中国人权事业提供了根本遵循。

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国家发展的核心目标。中国的国家发展战略坚持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价值取向,以增进人民福祉、保障人民权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自改革开放初期提出现代化建设“三步走”发展战略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始终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障人民各项基本权利的实现作为执政目标。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执政目标,进一步提出了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2017年,中共十九大提出到2019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分两步走在本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安排。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要求和发展战略,中国政府制定国家发展规划,保障人民各项权利的实现。从1953年到2001年,每5年制定一个国家发展计划,对国家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发展作出安排。自2006年起,改计划为规划,实现了从具体、微观、指标性的发展计划向宏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转变。目前,中国已经连续制定了十三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或规划,涵盖脱贫攻坚、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障、民主法治建设、反腐败斗争等,涉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及政治权利的诸多内容,为推动人权发展确定了指导思想、目标方向、基本要求和实施举措。

中国积极响应联合国《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先后制定并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19年)》,确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阶段性目标和任务。目前已圆满完成第一、二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预定的各项指标,正在扎实推进第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落实。国家还制定了经济、文化、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专项行动计划,以及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利的专项规划,努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充分人权。



坚持什么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社会主义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个人都必须无条件地严格执行和遵守国家的法律,不允许任何人做法律所不允许的事情。

社会主义法治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体现,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是绝大多数人对极少数人的专政,社会主义法是广大人民自觉的行为规范。所以,严格依法办事,不仅是广大人民应该做到的,也是完全能够做到的。

扩展资料:

所谓“有法必依”是普遍守法的原则,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可靠基础。普遍守法就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社会团体及全体公民都必须守法。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在人们心目中树立法律、特别是宪法至尊至上的地位。

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一切组织和个人都不能有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其次要求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和公民在从事工作和活动的时候一定要以宪法和法律作为自己的准则。因为,如果允许把法律撇在一边,即使有再完备的法律,也只能是一纸空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主义法治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什么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根据《国家安全法》第7条明确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这是尊重和保障人权1999年写入宪法、2012年写入刑事诉讼法后,又一次写入我国重要立法之中,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第三条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第七条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有:第一,确立国家与民族崛起的基本目标。第二,采取综合一体化的手段。第三,新安全观包括主权安全,综合安全和合作安全。国家享有主权,包括独立权,管辖权,平等权,自卫权。国家综合安全包括政治,经济,社会,信息安全等。经济安全是国家综合安全的核心。军事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支柱。第四,解决经济发展与国家安全脱节的问题。第五,树立独立发展理念,为“全球化”条件下的民族国家定位。

标签: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mdbkg.com/jiao/46ym4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