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只封一个账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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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不一定只封一个账户,财产保全账户数量没有限制,保全金额有限制,以诉讼金额为限。财产保全按照申请保全的时间分为了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是不需要提交担保的,诉中保全的话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金额。
1、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2、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并且需要给予被告必要的生活费用。
3、财产保全一般指诉讼保全。
4、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5、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申请。
6、对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可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7、当事人不服诉讼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
8、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9、申请:《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为了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执行,或为了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诉讼保全。
10、条件:1.采取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11、2.须具有采取财产保全的必要性。
13、解除方法:诉讼保全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
14、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15、审判实践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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