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秒懂百科馆 >

生活常识

>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谁设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谁设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谁设定的答案是:法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六: 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行为人采用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手段,剥夺或者限制他人按照自己意志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自由的认定构成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是一种违法行为,甚至会构成非法拘禁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谁设定

我国现行宪法第37条第1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身自由是近代以来伴随着个人的解放所确立的一项传统的基本人权,它指的是无正当理由身体的活动不受拘束的权利,故而又称身体自由(personal liberty)o人身自由是人们一切行动和生活的前提条件,为此也是基本权利之中最重要的权利之一。

人身自由的核心内容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然而当国家诉诸刑事诉讼这种特殊的国家权能时,必然对特定的权利享有主体的人身自由进行必要的限制和拘束,为此引出人身自由受限制的合法程序保障的问题,从而构成人身自由保障的另一项重要内容。再者,公民个人的住宅是公民身体活动最自由的物理空间,为此,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构成了人身自由的一种重要的展开形态。此外,在宽泛的意义上,人身自由还可以包括人身自主、举止行动的自由等内容。

人身自由权是基本人格权利,这是人作为一个独立个体可以自由生存的基本体现。这种自由是在法治国家下的自由,不是无序和无限度的自由;这种自由总是围绕着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而生的自由;这种自由也是与一定义务相对应的自由;这种自由是不可侵犯的自由。对人身自由的保护是人类发展、社会进步的必然产物。自然人人身自由是所有其他民事活动的基石,丧失自由的自然人必然丧失绝大多数民事权利,也必然影响其他民事权利的行使。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mdbkg.com/sheng/vnqon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