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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筹建期间开办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企业筹建期间开办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企业筹建期间开办费的会计分录:发生费用支出时,借:管理费用——开办费,贷:库存现金。月末结转期间费用时,借:本年利润,贷:管理费用——开办费。开办费,也叫组建成本,是指为设立一家股份公司而发生的成本,包括法律费用、发起人费用以及取得执照的费用。

列支范围: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筹建人员的劳务费用:具体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

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如医疗费等福利性费用,如果筹建期较短可据实列支,筹建期较长的,可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予以解决。

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

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其他费用: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广告费、交际应酬费。

印花税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例如资讯调查费、诉讼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支出。

筹建期的确定:企业筹建期的确定在我国受税法影响较大。

例如《外资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外资企业筹建期为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的期间”。

以上所称“被批准筹办之日”,具体是指企业所签订的投资协议后和合同被我国政府批准之日。

以上所称“开始生产、经营之日”,具体是指从企业设备开始运作,开始投料制造产品或卖出同第一宗商品之日起,为企业筹建期结束。

其他企业可参照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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