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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六不要

交通安全六不要的答案是:不要闯交通信号灯;不要乱穿马路;不要乱停乱放;不要乱扔垃圾;不要翻越隔离护栏;不要逆向行驶

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横穿道路要走斑马线;走路要走人行道;骑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要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

不要闯交通信号灯、不要乱穿马路、不要乱停乱放、不要乱扔垃圾、不要翻越隔离护栏、不要逆向行驶。

2012年,公安部向国务院报送《关于将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请示》(公部请〔2012〕83号)。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2018年11月15日,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即日起至12月底,共同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据统计,截至2012年10月,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38亿辆、机动车驾驶人2.56亿人,近5 年 来每年平均新增机动车1600多万辆,新增驾驶人2000多万人,相当于1991年全国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有量。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了稳中有降,但总量仍然较大,并且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严重影响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截至2018年第七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前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25亿辆,与2017年底相比增加1556万辆;机动车驾驶人达4.07亿人,与2017年底相比增加2236万人。

交通安全六不要

2012年7月22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明确提出,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充分发挥主管部门、汽车企业、行业协会、社区、学校和单位的宣传作用,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同年11月18日,根据公安部请示,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国家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对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将产生深远影响,有利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公众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民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为切实增强人民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2012年 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2013年 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2014年 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2015年 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2016年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

2017年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

2018年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

2019年守规则除隐患,安全文明出行

2020年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2021年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标签: 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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