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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离职后住房公积金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方法处理,仍在当地工作,可以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去其他城市工作的,可以办理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直接销户,然后提取余额。根据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单位应到公积金管理指定服务网点领取或登录住房公积金的网站下载《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单》,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服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单位账户设立手续:

1、开户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到住房公积金部办理开户登记,核准后,设立单位账户。

3、承办银行为开户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账户;

4、单位凭《住房公积金汇缴通知书》,到承办银行办理缴款续;

5、承办银行打印职工《住房公积金储存卡》,由单位发给职工。职工可凭卡查阅个人缴存、提取、结息、余额等情况。

1、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低不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标签: 离职 公积金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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