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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居民养老保险可以一次性补交15年吗

重庆社保中的养老保险缴纳15年且到达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之后可以领取养老金。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是不可以的,但重庆居民养老保险满足条件可以一次性缴纳15年。

条件:参保时超过60周岁的人员,可按现行个人缴费档次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从完清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重庆居民养老保险可以一次性补交15年吗

补缴年限不低于15年,补缴养老保险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重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时超过60周岁的人员,可按现行个人缴费档次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从完清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补缴年限不低于15年,补缴养老保险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

法定退休年龄规定:男性,年满60周岁;从事工人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从事干部或管理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女性个人参保人员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之前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年满55周岁。

重庆养老保险如何实现一次性补交?一次性补交条件:参保人年满60周岁且缴费满15年及以上的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缴费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到15年。其中,在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时,已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可选择不补足15年;超龄人员可按现行个人缴费档次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从完清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补缴年限不低于15年,补缴养老保险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超龄人员”指具有我市户籍、在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后年满60周岁、未参加任何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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