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可以免于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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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可以免于起诉吗的答案是:可以
要在不能满足起诉条件的前提下才可以,如果交通肇事造成比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就要进行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构成要件的内容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从法律规定上看,本罪不属于身份犯。
公路;水上运输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造成公路;水上交通事故的,成立本罪;
航空人员;铁路职工以外的人员造成重大飞行事故或铁路运营事故的,成立本罪;
航空人员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造成飞行事故以外的交通事故的,成立本罪;
铁路职工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造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以外的交通事故的,成立本罪;
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因过失撞死;撞伤他人或者撞坏车辆的,成立交通肇事罪。
本罪的责任形式分为两种情形
一般的交通肇事罪为过失,既可能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能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也可能有意识地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这在日常生活中可以说是“故意”的,但不一定成立刑法上的故意。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往往是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发生,然后仍然是过失。
本罪既可能是危险驾驶罪的结果加重犯,也可能与危险驾驶罪构成想象竟合。危险驾驶是故意犯罪,但危险驾驶行为过失成他人伤亡,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的,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此时,行为人对基犯(危险驾驶罪)是故意,对加重结果为过失。当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构成想象竞合时,行为人虽然对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的,但对交通肇事罪仍然是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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