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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可以加急办理吗

居住证可以加急办理吗的答案是:不可以

居住证可以加急办理吗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申领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户籍证明等。
申领人急需居住证在本市办理有关事项的证明材料
申领人实际居住满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包括在本市实际居住房屋的房产证,租赁合同(协议),所在单位、就读学校、社区(村)或者物业服务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等。以上材料经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予以受理。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除此以外,申领居住证必须本人办理。
此外,首次申领居住证,免费;换领、补领居住证,缴纳证件工本费15元。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地址变更登记、居住证签注等不收费用。
对于异地工作和长期居住的人们来说,居住证是十分必要的。上述内容中分享的15种特殊情况可以加急办理。如果大家不需要立即办理居住证,可以提前半年到一年申请办理。一般6个月都可以领取到居住证明。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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