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秒懂百科馆 >

历史文化

> 县丞和县令的区别是什么

县丞和县令的区别是什么

县丞,官名。县丞在县里地位一般仅次於县令(或县长),汉时每县各置丞一人,以辅佐令长,主要职责是文书、仓库等的管理

始置于战国,为县令之佐官。

县丞和县令的区别是什么
典文书及仓狱,为县令,县长之辅佐,历代所置略同。惟晋及南朝宋无(宋只设建康狱丞)。丞之官秩,汉为二百石至四百石,明清县丞为正八品官。

明代规定凡方圆不及20里者不设县丞,故多数县份都有佐贰官。清代县丞多不设,在全国1300多个县份中,仅设县丞345人。县令,官名,读音xiàn lìng。

《通典 卷三十三 职官十五》:"汉制,列侯所食县曰国,皇太后、公主所食曰邑,有蛮夷曰道。

凡县万户以上为令,减万户为长,侯国为相,秩次亦如之。"县令或知县负责一县之民政、财政、狱讼等事,若县有驻军,则兼兵马都监或监押。

主簿分管官物和簿书,尉在主簿之下,分管训练弓手,维持治安。令、主簿、尉,常不全置。县令相当于现在的县委书记兼县长,是主管一县事务的一把手。

县丞相当于现在的副书记兼副县长,是县令的副手之一,一县的二把手。县丞是县令的副手,主要职权是管理文书,仓库,少数时期里,能管理地方财政和治安。还有一个职权是县令不能处理政事时,他可以代替县令暂时管理地方。可以看做事县里的二号人物

县令是一县之长,管理地方的财政和治安。县丞任满后如考绩优异予以升任的话,可以升为兵马司副指挥、京县县丞、京府经历、知县、布政司理问、按察司经历、布政司都事、盐运司经历和州判。县令任满后,可向通判、签判、知州、干办公事、监司、在京职事官等各种差遣转任。

标签: 县丞 县令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mdbkg.com/li/y169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