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退还增值税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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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疫情期间退还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确认递延收益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递延收益
结转至营业外收入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款
企业疫情期间退还增值税时,应通过“应交税费”相关二级科目以及“递延收益”等科目核算。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主要进行政府补助项目核算。营业外收入是指与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应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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